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、体育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制订全县文体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推动全县文体教育体制改革。(二)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工作,指导、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;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。(三)指导全县教育改革,组织全县教育科学研究,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,促进教育质量提高。(四)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、评审工作,做好师资培养规划,提高教师素质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、体育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制订全县文体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推动全县文体教育体制改革。(二)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工作,指导、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;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。(三)指导全县教育改革,组织全县教育科学研究,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,促进教育质量提高。(四)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、评审工作,做好师资培养规划,提高教师素质